贵阳市民宗委三个结合加强和创新民族宗教领域社会管理

16.01.2015  15:39
  近年来,贵阳市民宗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和创新民族宗教领域社会管理。一是“政府主导”与“各方协同”相结合,强化民族宗教领域社会管理的动力和合力。在工作中,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相关单位、各相关社会组织和各相关团体的作用,切实发挥群众参与民族宗教领域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进一步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对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强大合力。

  二是“顶层设计”与“基层强化”相结合,找准民族宗教领域社会管理的重点和支点。主要是在完善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机制,健全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体系,在顶层的制度设计上下功夫,加强、完善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权益机制以及县、乡、村三级网络管理体制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民族宗教领域的社会管理成本,最大程度地保障民族宗教领域的社会和谐。同时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层,解决“基层薄弱”、“基础不牢”等问题,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社会管理政策在基层落实、工作在基层展开、问题在基层解决。

  三是是“立足当下”与“着眼长远”相结合,抓好民族宗教领域社会管理的实效和长效。见实效是立足当下,解决表现突出的民族宗教领域矛盾和反映强烈的群众需求。比如,切实加强和完善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切实加强和完善对宗教教职人员这一特殊人群的教育引导等。见长效就是着眼长远,就是不断深化民族宗教政策的再学习再宣传,扩大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的社会知晓面。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不断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素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从而进一步优化民族宗教领域社会管理的氛围,做到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