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部署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24.08.2016  20:05
文章来源: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水平,日前,贵州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形成监管合力,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及相关制度,把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加大对辖区内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形势的科学研判,准确把握,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和研究,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重点突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各地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结合本地实际,以8月至9月为重点时段,以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以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企业、小摊贩、午托园等为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集中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要组织各类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通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排查风险隐患,强化管理,堵塞食品安全管理漏洞,严防食物中毒发生;二要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联合检查。通过与教育、公安、住房与城乡建设等部门协作联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查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大检查、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大排查、假冒伪劣食品大清查。
  三是狠抓落实,开展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要以中小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参加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为重点,集中力量在学生秋季开学前一周至开学后半个月内对所有学校食堂进行全面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食品留样情况、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帐建立情况,对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要督促其立即整改,对整改结果要及时复查,将有关情况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并向社会公众公示监督检查结果,力争在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方面率先取得突破。  
        四是着力规范,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一要加大监管巡查力度。制定巡查计划,增加巡查频次,对辖区实行全方位、流动式、不间断的监督检查,实现校园周边食品市场无缝隙监管;二要加大食品抽样检验力度。依法查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抽检结果分析,举一反三,查找隐患,加强对高风险品种、重点场所和高风险危害因素的安全防范;三要积极推动学校食堂开展“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在高等院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中分别推出一批透明厨房示范学校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
          五是促进共治,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一要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形成监管整体合力,全面排查治理学校食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整顿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经营小摊贩、流动摊贩食品经营行为,坚决查处取缔无任何合法经营证明的非法流动摊贩,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障食品安全;二要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大力推进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提高师生食品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
          六是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要按照“双随机”、“四不两直”的方法,深入基层、深入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督导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