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民宗局“四措施”加强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06.03.2017  22:35

   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全力培植三个方面的典型:一是社区典型。按照“一街一社、一社一特”的要求,培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亮点;二是单位典型。积极发动辖区单位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挖掘辖区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三是人物典型。注重身边热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人物典型的培植和宣传,以此来影响人、团结人、凝聚人和带动人。

   加强民族团结进步 教育 宣传。 以一年一度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契机,紧扣时代主题,面向社区群众,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举办讲座、培训班、民族知识竞赛、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及民风民俗的宣传教育活动,将党和国家的各项民族政策的宣传带进社区的每户家庭,使大家对“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有更为深刻的认识,更加珍惜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与友谊,努力在社区营造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的良好氛围。

   强化服务,为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 积极搭建扶贫助弱、社会低保、就业培训、读书就学、计生医疗服务等有效服务少数民族的工作平台,并对社区少数民族群众特别是常住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和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采取定联系责任人、定期联系交心谈心、定向服务解决困难的“三定”方式进行服务管理,切实把社区少数民族群众纳入服务管理范围,实现工作全覆盖。

   搭建平台促进 社区各民族交往。 不定期组织联谊活动,促进社区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交往和交融,促进社区大融合、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