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出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25.12.2014  17:41

  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厉的措施、最有效的办法,全面加强和改进禁毒工作。

  《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把禁毒工作纳入国家安全战略和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依法治理,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最大限度减少毒品供应;坚持严格管理,强化行业监管,最大限度防止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流入非法渠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治挽救吸毒人员,最大限度减轻毒品危害;坚持源头治理,全面加强禁毒宣传教育,最大限度减少毒品需求;坚持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最大限度形成禁毒工作合力。

  《实施意见》提出,通过开展为期3年的禁毒人民战争攻坚会战,到2017年,实现毒情形势明显好转。具体为:打击毒品犯罪能力明显提升,破获毒品案件数、缴获毒品数每年提升10%,强制隔离戒毒数每年提升20%;毒情重点整治扎实推进,跨区域贩毒被打击人数下降10%,外流贩毒被打击人数降到全国5名之后,无新增全国毒情重点整治地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阳光工程”深入推进,吸毒人员千人县新吸毒人员滋生速度低于全国5个百分点,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集中安置率达65%以上,吸毒人员查处率达60%以上,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管控率达95%以上;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安禁毒专业力量达到公安总警力的5%,禁毒保障更加有力;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禁毒工作社会化格局真正形成。到2020年,切实掌握禁毒斗争主动权,毒品问题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实现毒情形势显著好转。

  《实施意见》要求,要多措并举,全面落实各项禁毒工作措施。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活动“零容忍”和严打高压态势,加强毒品案件侦办,突出打早打小打苗头,坚决打击毒品犯罪某后组织者、团伙骨干和“保护伞”,严厉打击零星贩毒、容留组织吸毒、合成毒品犯罪、互联网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毒品公开查缉工作,在跨省高速公路出入口完成公开查缉毒品一级卡点建设,在铁路、机场、码头、汽车客运站、邮件(快件)分拨处理中心、大型物流配送集中区完成公开查缉毒品二级卡点建设,县级完成公开查缉毒品三级卡点建设。加强跨境跨区域办案协作,加大与周边省(区、市)禁毒协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