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水务局着力“三措施”确保水利施工安全

07.03.2016  11:39

      江口水务局针对当前水利建设项目多、建设要求高、项目分布广,监管力度难的特点,创新监管模式,把定期监管变常态监管,把抓规章制度落实和日常教育培训有效地结合起来,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组织领导到位、工作任务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不发生有社会影响的责任事故。

    日常监管变常态监管。县水务局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结合“防汛抗旱、质量监督、工程建设、工程验收”等各水利环节工作的开展,定期、不定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配合防汛办、建管站、质监站等股室组联合检查组,深入各水利建设工地,通过防汛检查、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等各个环节,现场查阅相关安全责任制资料、检查工程质量、对各建设工地脚手架、临时等设施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认真查找各水利建设工地的安全隐患及施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同时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各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切实按照排查出的问题,认真落实安全施工责任制,切实按要求、按时间抓好安全隐患整改,把整改措施落实到实处,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那些整改不认真的单位,坚决不予复工,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工程坚决不予验收。

      教育落实在每个环节。针对当前水利施工常年化的特点,该局把安全教育常态化,按照各个时期的施工特点,定期组织施工单位负责人和现场监管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度是规范工作的行为准则,为此,该县局在每个项目工程开工前,都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要求各建设施工单位要按照水利项目建设“一岗双责”管理要求,在做好水利施工的同时,要切实担负起水利安全施工的责任,狠抓安全施工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求每个施工单位都要配备一至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挂牌上岗,每天对施工工地进行日常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加强与水务部门的信息沟通,将每天的检查记录报县水务局安监站,有事报事,没事报平安,确保一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能及时组织人员处理,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坚决杜绝瞒报、谎报、不上报事件的发生。做到安全生产检查日常化,真正把制度执行落到实处,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刘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