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落实 “动监雷霆行动” 确保动物产品安全和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22.10.2015  16:21

按照省农委《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年兽医工作“五大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15〕56号)、市农委《关于印发贵阳市2015年开展兽医行业监管“六大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农办通字〔2015〕204号)等文件精神,10月21日,观山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工作人员对百花湖乡养殖大户进行突击检查,共检查4户,检查养殖场(户)畜禽进出台账、生产记录、兽药使用登记、免疫档案、消毒记录以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等。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的养殖大户:缺乏防疫意识,未建立免疫档案,不利于养殖环节溯源追踪。因此责令养殖大户:第一:科学养殖、加强防疫,完善免疫档案相关登记;第二:病死畜禽不买卖,必须做到无害化处理,确保本区域动物产品安全和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