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把贵州建成全国最平安的省份之一

17.01.2019  14:42

努力把贵州建成全国最平安的省份之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政法工作综述(上)

  “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贵州焕发新活力,各地探索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多元化解社会矛盾模式;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出了气势,震慑了犯罪分子,回应了社会关切和群众期盼;

  司法体制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充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

  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政法战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锐意改革创新,勇于担当作为,忠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努力把贵州建成全国最平安的省份之一,为全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创造了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多元化解社会矛盾——

  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贵州落地生根

  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上世纪60年代,由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的“枫桥经验”,历久弥新,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

  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政法战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时俱进地坚持好、发展好、运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真正造福于民。

  福泉市龙昌镇冯老太生有两女,因涉及赡养老人、土地权属等争议,小女儿将姐姐告上法院。

  法院接诉后认为,如果对簿公堂,按法律程序只解决当事人对田土划分的诉请,但其家庭纠纷却得不到有效化解。

  后经法院、多元调处中心、社区调解委员会做工作,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争议和家庭纠纷都得到圆满解决。这是福泉市实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112模式”的一个案例。

  “112模式”,搭建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平台,构建了多元化解联动体系,健全了调解组织服务网络和司法便民服务网络。

  这一模式实施后,福泉市将一般性矛盾纠纷化解时间控制在3日内,重大疑难案件化解时间控制在15日内,30%以上的矛盾纠纷实现受理当日化解结案,调解成功率达97%。

  创造性地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贵州落地生根,福泉不是孤例。余庆“三不出一不上交”、湄潭“群众会+”、道真“自管委”、凯里综治“三化建设”等模式,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完善工作机制,狠抓源头防范,加强风险研判,推进多元化解,通过开展“百日攻坚战”等强化重大突出矛盾攻坚,出台全国首个互联网平台会员行为守则,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年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0余万件,没有发生有较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扫黑除恶保一方平安——

  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念平安、盼平安、报平安,是人民群众的朴素向往。

  近年来,贵州政法战线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努力解决深层次问题,着力建设平安贵州,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2018年12月21日,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江某某等12名被告人分别作出判决。

  消息一经媒体传播后,被害人和广大群众对此拍手称快,并对贵阳市重拳打击黑恶势力,深化“两严一降”,纵深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建设平安城市赞不绝口。

  去年,贵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针对群众深恶痛绝的“行霸”“村霸”及其“关系网”“保护伞”等进行重点打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是贵州近年来抓细抓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一个缩影。

  全省强力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织牢“六张网”,省级监控图像共享平台已汇聚监控点22.3万路,工作精细化、信息化、法治化水平大力提升。

  全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向各类违法犯罪“亮剑”,极大震慑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刑事案件立案数呈现逐年递减态势。2013年至2017年,贵州命案发案数降幅全国第一。

  全省深入实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六项工程”,针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社区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努力做到应管尽管、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应帮尽帮。

  据省统计局测评,全省群众安全感由2012年的91.74%提升到2017年的97.84%,对政法机关的满意度由92.8%提升到98.14%。在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中,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2014年11月,中央政法委批准贵州省成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第一批试点省份。四年过去,贵州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上迈出了巨大步伐,交出了一份精彩答卷。

  省委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省级层面支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职权的意见,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同志的高度评价。

  建立科学合理的员额制,超过85%的司法人员投入办案一线,众多能办案、会办案、办好案的法官、检察官进入员额,形成了合理的司法人力资源配置,案多人少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

  建立权责明晰的责任制,省法院、省检察院分别列出“权力清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做到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建立制约有效的监督制,形成法官、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司法绩效考核,推行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确保了法官、检察官“有权不任性、用权受监督”。

  建立更加有力的保障制,落实法官、检察官职级和薪酬保障,形成“以案定补、按劳取酬”的补贴模式,让法官、检察官劳有所得、累有所值。

  改革后,办案质量、效率,司法能力、公信力,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法官检察官尊荣感、责任感都得到了提升。

  此外,贵州还深化了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公安警务机制改革、监狱制度改革、律师制度改革、社区矫正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等,在各方面都取得了积极进展。

  “贵州虽然是西部欠发达地区,但改革精神强,司法体制改革切入准、措施实、成效好。”2016年9月,孟建柱同志出席贵州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时指出。

  贵州政法战线始终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务实高效的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记者 田方 实习生 哈杨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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