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6年为3142名劳动者追回工资

22.01.2017  18:35

近年来,威宁自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核心,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较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超额完成各项指标。

劳动监察工作成效明显

2016年,该队为3142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克扣的工资7396.2万元,办理拒不参加和拖欠社会保险费专案2起,促收社会保险基金8.06万元,检查128家用人单位,审查57家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接受100余人次咨询,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338份,受理326起投诉举报案件。

为抓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该队在省总队、市支队的具体业务指导下,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任务,立足本职岗位着眼提高起点,结合历年工作重点,大力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必依,坚持教育批评与重点处罚相结合,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受到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好评。

为确保劳动保障监察任务的完成,该队在开展常规监察工作的同时,加强与社会保险经办单位合作,把加大对用人单位少缴、漏缴、瞒报、拖欠社会保险费或不参保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作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的重点。

同时,积极协助和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缴费基数、缴费人数的摸底测算,督促参保单位及时缴纳和补缴社会保险费。

开展劳动保障专项检查

2016年,该队开展了6次大型专项检查。3月份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收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350余万元。4月份,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审查37家职业介绍所,督促6家企业及时整改违反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

5月到6月份,开展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审查4家煤矿行业,15家餐饮住宿行业, 21家建材行业,整改23家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05份,办理社会保险93人。7月份,开展禁止使用童工和智障人员的专项检查。

8月到10月份,开展打击非法用工专项检查,向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下达200份《劳动保障监察问询通知书》、134份《劳动保障监察整改决定书》、59份《处罚告知书》和23份《处罚决定书》。

11月到12月份,开展2017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印发1500份宣传资料, 接受300余人次咨询,检查27家用人单位,涉及职工443人,追讨农民工工资568.6万元。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措施

该队运用《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对劳动者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正确引导企业依法用工。运用正反面典型案例进行广泛宣传,对不遵守劳动法的企业予以曝光。

主动深入企业对业主和职工宣传劳动法,宣传实施劳动合同、健全企业规章和制度,引导企业尊重职工、尊重人才,积极推行以德治企与依法管理相结合。同时,提高农民工的自我维权意识和能力。

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劳动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及使用童工、超时加班加点等违法行为。

同时,建立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的监控制度,通过劳动保障监察的日常巡查、劳动保障年检,了解劳动者权益保护情况,及时掌握信息,防患于未然。

建立健全内外管理机制

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执法态势,由人社、住建、工商、公安、总工会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农民工工资清欠联席会,明确各成员单位在劳动保障监管方面所承担的职责,进行综合整治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制度,公布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电话,设立劳动保障监察举报信箱,认真做好农民工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对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做到不推诿、不扯皮、不拖延。

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帮助企业制订规章和劳动合同签订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做好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工作,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督促用人单位在合同中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落实好工作时间、最低工资、劳动条件、女职工及未成年人保护等有关保护条例。

整顿作风建设,提高劳动监察人员的服务意识,把良好的工作作风贯彻到业务工作中去,从点滴入手,从每一件事、每一份文书、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符号抓起,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不懈地培养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强化监察人员的纪律意识,树立良好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形象。(胡雍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