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安厅交管局建立大片区联勤联动机制全面推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集中行动

05.08.2016  20:36

  

  为贯彻落实“7•26”省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安委会主任孙志刚关于“全力防控重点领域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省公安厅加强交通事故预防“十项措施”,有效预防和遏制暑期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打破原有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区划,将全省十个市(州、区)划分为七大整治片区,建立起跨市(州)、跨县(市)的片区联勤联动机制,全面推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集中行动。

  2015年来,随着贵州“县县通高速”,客流、车流、物流通过高速公路路网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了大流动态势,对以往以行政区划为单位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的传统管理模式提出了新挑战,为适应新形势,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按照“地理地貌相近、气候特征相近、民风民俗相近、经济发展水平相近、交通事故特点相近”等“五个相近”原则,打破公安交通管理原有行政区划,将全省划设为七大整治片区,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集中整治行动要求的全新管理模式。

  第一片区:七星关、大方、黔西、威宁、赫章、纳雍、织金、水城、钟山及沿线高速;

  第二片区:平塘、丹寨、三都、独山、荔波、榕江、从江、黎平及沿线高速;

  第三片区:道真、务川、德江、沿河、思南、印江及沿线高速;

  第四片区:金沙、仁怀、播州、红花岗、汇川、新浦、息烽、开阳及沿线高速;

  第五片区:紫云、贞丰、册亨、长顺、惠水、望谟、罗甸及沿线高速;

  第六片区:松桃、碧江、江口、岑巩、玉屏、镇远、三穗及沿线高速;

  第七片区:晴隆、兴仁、普安、关岭、盘县、六枝及沿线高速。

  在划设七大整治片区的基础上,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建立了以“三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的片区联勤联动机制,确保跨市(州)、跨县(市)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指挥高效、运作有力、整治有效。

  一是固化片区会议制度。在每次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中,由交管局各党委成员分片包干,深入七大片区核心县(市),组织召开“片区会议”,以片区为单位进行交通安全形势分析、交通安全隐患摸排、隐患整治措施商讨、先进工作经验交流。“五个相近”的分区原则,可确保依托“区域化”大数据分析研判机制,按照事故发生频率精准定位事故多发风险点,按照出行规律精准锁定跨区域行驶的非法营运嫌疑车辆,第一时间发现各片区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同时,还可通过“以会代训”方式,对县级大队新晋领导干部进行教育培训和业务指导,帮助基层大队领导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共享经验、共同成长。

  二是推行集团作战制度。将集中整治行动从单一的市、县管理模式向联勤联动的跨市县、跨区域模式转变,针对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异地用警、兵团作战,集中力量开展片区化、区域化、集团化、体系化的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以高速公路、国省主干道为重点,定期设卡布点,强化夜检夜查,严厉查处酒驾、醉驾、套牌、无牌无证、肇事逃逸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促进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与协作配合,形成1+1>2的合力效应。

  三是深化数据考核制度。划设七大整治片区后,通过将“地理地貌相近、气候特征相近、民风民俗相近、经济发展水平相近、交通事故特点相近”的县(市)大队划分在一个整治片区,可最大限度降低考核的地区差异系数,确保对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的考核更加公平公正、科学有效。在每次考核中,总队将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现场违法查处数、七类重点违法现场查处数等作为核心数据,按片区对各大队管控力度和执勤执法成效进行科学评估。根据违法现场查处量同比增减数据、重点交通违法同比环比数据,梳理出“违法查纠同比增长量和人均查处量”低于片区平均数,重点违法查处占比排名靠后,路面管控薄弱、交通违法行为普遍、交通秩序较混乱的县(市、区)大队,要求上述大队对照同片区其他大队做法,对重点违法行为加强针对性查纠,精准发力,进一步提升路面管事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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