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区出台森林防火工作经费奖励办法

05.12.2016  21:48
近日,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研究出台了《毕节市七星关区森林防火工作经费奖励办法》(简称《办法》),《办法》的出台将对考核对象进行重奖重惩。据悉,《办法》出台后,将在年内由区财政安排300余万元对基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奖励。

办法》奖励对象主要是全区4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两个国有林场、区林业局和有护林防火任务的天河风景区管理处、烈士陵园和园林绿化局(阳山公园)。奖励原则是根据辖区内林地面积的多少和护林防火任务区域难度进行分类考核奖励,主要分为:城区十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林地面积在7万亩(含7万亩)的乡镇及两个国有林场划分为一类考核,辖区内林地面积在5至7万亩(含5万亩)的乡镇划分为二类考核,辖区内林地面积在5万亩以下的划分为三类考核。在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结束后,将对奖励考核对象从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及级别、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主要领导履职情况、防火工作部署情况、层层签订责任书情况、重要时段部署情况、防火队员履职情况、防火物资储备情况等和森林防火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量化考核。考核评定为:考核结果在90分(含90分)以上,将以一类乡镇7万元、二类乡镇6万元、三类乡镇5万元的标准全额兑现奖励;若考核结果在85至90分(含85)的,将以最高标准的90%兑现奖励;若考核结果在80至85分(含80)的,将以最高标准的80%兑现奖励;若考核结果在80分以下,不进行奖励;同时,对出现失职渎职造成森林火灾的将实行责任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