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采取“三专五制”推进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工作

07.03.2016  17:56
image002.jpg - 环保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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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2016年红花岗区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任务目标,2016年3月5日上午,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红花岗区2016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二次调度会。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向辉出席并做安排部署,区直有关部门、7镇8办主要负责人和区巩模创生办全体成员、区环保分局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明钊主持。

  会上,区环保分局局长张光宇通报红花岗区2016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围绕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加强建筑工地管理、控制建筑扬尘,提高空气环境质量作表态发言。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向辉对环保部门通报的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及住建部门的表态发言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创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创建工作是解决红花岗区“脏、乱、杂”的重要抓手,也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一项民生工程。举全区之力,力争在全市率先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二是按照“三专五制”要求抓好创建工作,即专门的生态创建方案、专门的生态创建作战图、专门的重点工程倒排工期表和统筹机制、严格执法机制、协调配合机制、调度督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加大创建工作的督查调度力度,实行每周督查一次,每月调度一次,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下督办通知,区级分管领导及时提醒,确保推进效果。

  最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明钊还就认真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树立信心、强化宣传、细化方案、精准目标、深化督查等提出要求,确保2016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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