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岁女孩敢“独驾” 交警“拿下”交爹妈

14.12.2015  23:57

               

 

兴义市一个糊涂父亲,竟然为了方便,电话通知十岁的女儿驾驶电动三轮车接自己和妻子,半道被执勤交警“拿下”送交自己,结果和女儿一道听取了交警“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教育课。 12月13日,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在金凯园信号灯处设置检查点,集中整治市区道路重点交通违法。11时50分许,正在清点暂扣车辆的执勤人员发现一辆红色电动三轮车驶来,远远看去,只见一个黑黑的小脑袋在车头仪表盘处若隐若现的,执勤人员拦下一看,果然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小女孩。车被拦下后,执勤人员连诓带哄地把她劝下车,小女孩怯生生地拉着电动三轮车的货箱,怕执勤人员扣她的车。执勤人员和蔼的劝说她,围观的群众也劝说小女孩。稍稍安定的小女孩才慢慢说话,原来小女孩姓熊,因为她的母亲生病在州医院医治,今天要回家,她父亲打电话叫她驾驶自家的电动三轮车去接。经过与女孩父亲电话联系后,证实了这一情况。执勤人员告诉她:三轮车是不能在市区道路行驶的,而且你不满12岁,是不能单独驾驶非机动车的。考虑的因为她是未成年人,又要去接她的父母亲,民便抽出两名协警驾驶电动三轮车护送小女孩去医院,亲自将车辆和女孩交给她的父母亲。这一决定得到了围观群众的热烈赞同。 在州人民医院,小女孩的父亲接住了执勤人员。执勤人员向他讲述了经过,严厉指出无论如何不该让未成年的孩子独自驾驶车辆,并明白告诉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满12周岁的儿童是不能独自驾驶非机动车,而且兴义市区道路是不允许三轮车行驶的,熊父一脸尴尬的听着协警的教育,并保证今后不会再干这样的傻事了。 在此,交警提醒:年龄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在体质、心智上发育不完善,遇有紧急情况时不能正确处理,所以法律规定不能单独驾驶非机动车上路行驶,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车和自行车,希望家长们管理好自己的车辆,严防孩子独自驾车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