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07.04.2016  16:16

  为鼓励华侨捐赠,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省人大常委会拟制定《贵州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条例》。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对《贵州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现将《贵州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6日。

  二、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二处,或者直接登录省人大常委会网站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邮政编码:550004

  传 真:0851-8689012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 址:www.gzrd.gov.cn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