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原副主席南勇减刑案今天下午开审

09.12.2014  17:19

               

 

 

南勇

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今天下午,二中院将在司法部燕城监狱开庭审理中国足协原副主席南勇减刑一案。此前,南勇因受贿被判刑10年半,入狱2年间因表现良好获得7次表扬,执行机关建议对其减刑1年。

据悉,今年7月,二中院也曾在燕城监狱开庭审理陆俊减刑案,并当庭做出了判决。鉴于此,二中院也可能当庭做出判决。

2012年6月13日,辽宁铁岭市中院认定南勇借安排俱乐部升降级、裁判安排“关照”比赛、运动员出国深造等事宜,受贿17笔,共计119万余元。法院认为南勇构成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今年11月13日,南勇服刑的燕城监狱以罪犯南勇获得7次表扬为由,向二中院提出建议对南勇刑期减去1年。11月15日,二中院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发布南勇减刑案件公示,因公示期无人提异议,二中院将于今日下午在燕城监狱公开开庭审理南勇减刑案。

事实+

南勇或将被减刑一年

在服刑期间,南勇表现良好,共获得7次表扬,因此也获得了减刑的机会。相关法律人士表示,从以往的案例来看,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南勇很可能会被减刑一年。

根据最高法关于减刑案的规定,刑罚执行机关在向法院提请减刑后,应该在网上公示。如果对减刑一事有异议者,可以在公示期限内,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北京市二中院相关负责人称,南勇减刑案信息在网上公示和在其所在的监狱生活区公示中,均未收到异议。

事实上,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刑之前,也有公示。根据二中院主审减刑案的一位法官介绍,南勇在狱中获得的积分,平时会在监狱楼里公布,积分达到一定数额,将获得一次表扬,这些都会在狱中公示,如果有异议者,可以向监狱提出,如果没有异议,表扬次数达到一定数量,刑法执行机关才会提请法院对其减刑。

据悉,这并不是足坛反腐案中“落马”人员的第一次减刑,此前陆俊曾获一年的减刑,并于今年9月出狱,前足协主席杨一民也曾被减刑8个月。(腾讯新闻综合 财经网 、新京报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