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警员伪造公安处罚决定书以能办违章消分诈骗1.5万元

16.07.2015  08:00

利用协警员身份谎称能帮人处理违章消分,还伪造《自治区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行骗。也确有人“中招”,主动献上真金白银,但事情并没办成。7月15日,记者从银川市西夏区法院获悉,这名协警员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考虑到他犯罪后如实供述罪行,且已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2年5月到2015年2月期间,李某在自治区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担任协警员,主要职责为协助民警巡逻、事故现场防护及驾驶车辆等工作。2014年9月20日,李某以能帮周某处理超速违章罚款5000元、扣12分、拘留15天一事,通过中间人骗取其15000元。李某在明知无法办理此事的情况下,利用其协警员的身份,伪造了一份《自治区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通过手机微信发给周某,并通过他人将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交给周某。周某发现处罚决定书上未加盖公章,李某又伪造了一份加盖公章的处罚决定书,又通过手机微信发给周某。随后,周某在审车过程中发现被骗,要求退款,追讨无果后报案。

法官提醒广大司机,驾驶人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的同时,还应熟悉交通违法处理的相关程序规定,警惕不法分子打着“消除交通违章记录”等手段行骗。(记者 王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