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盘江清风疾

30.01.2015  12:25

南北盘江清风疾

—— 黔西南州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巡礼

    反腐倡廉新时代,南北盘江清风疾。2014年,既是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之年,也是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深化改革元年。体制机制在变,任务要求在变,工作作风在变……这一年,黔西南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主动适应新变化,聚焦新任务,深化体制改革,重拳惩治腐败,突出作风整治,创新民生监督,狠抓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绩。

    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履行主责

    前些年,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任务没有边界,导致出现“种别人的田,荒自家的地”。为了彻底破解“越位、缺位、错位”的困境,年初,州委专门召开常委会,研究部署全州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迅速出台《中共黔西南州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在各级党委(党组)办公室设立主体责任办公室,及时组织州、县(市、区)各级党委(党组)300多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干部,召开全州落实主体责任暨警示教育大会、全州纪检机关落实监督责任工作会,进行动员部署和警示教育。同时,配套制定《黔西南州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制度实施办法》《州管干部廉政谈话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使之成为落实“两个责任”的有力抓手。

    州纪委紧紧抓住监督这柄利剑,按照常委包县(市、区)、派出纪工委包片负责制,开展落实“两个责任”督促约谈。全州共约谈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820余人,纪检干部400余人,对32名落实不力的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按照中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黔西南州委、州政府专门下发文件,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两项清理”。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153个减少至19个,减幅87.6%;8县(市)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943个减少至171个,减幅81.9%。清出纪检监察干部兼职176人。完成第二轮内设机构改革,力量资源全部往监督执纪问责上倾斜,目前,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有监督执纪部门83个,占内设机构总数75%,直接执纪人员86人,占实有人数48%。同时,州纪委、州委组织联合下文,专门明确新任乡镇纪委书记不再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计划用3年时间解决乡镇纪委书记兼职的问题。注重加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出台《黔西南州州直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实施意见》,制定《州县市纪工委监察分局约谈暂行办法》,完善纪工委监察分局约谈机制,实现了州、县(市)两级党政机关和重点单位监督工作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