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召开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08.08.2016  15:13
  8月6日,黔南州召开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黔南州委书记龙长春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民宗委副主任吴建民出席会议。
  大会宣读了表彰决定,对50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79位模范个人进行了表彰。   会议指出,建州6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历届州委、州政府团结带领全州各族人民,共同谱写了各族人民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壮丽篇章,共同奏响了科学发展、后发赶超的时代强音,民族团结进步得到显著增强、民族繁荣发展得到显著提升、民生福祉得到显著改善。
  会议强调,全州上下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决策、新部署、新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着力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着力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着力推进民族事务管理法治化进程,着力推进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不断开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新局面。   吴建民代表省民宗委向大会的胜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希望黔南州各族干部群众以本次表彰大会为契机,站在新的起点上,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推进,为民族团结事业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