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开展约谈推动落实“两个责任”

20.10.2014  19:56

    今年以来,黔西南州始终将推动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层层部署约谈,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强化责任,督促主要负责同志坚守责任“不松手”,各级纪委及时跟进“敢出手”,做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截止9月底,各县(市)、州直各纪工委已全部开展集中约谈,约谈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820余人,纪检干部400余人,实现全覆盖、无盲区。

    州委书记张政多次就推动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在会议集中约谈州直各部门党委(党组)后,及时安排启动约谈,要求将压力传导到最基层。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迅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两个责任”约谈工作。各县市除比照州的模式由县委召开会议集中约谈外,还采取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分组带队的形式,下到乡镇(街道)逐一开展约谈,切实将责任压实。目前,各县(市)落实主体责任约谈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690余人,落实监督责任约谈纪检干部340余人。册亨县编印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八问》,发放给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州直8个纪工委采取分单位约谈、分组约谈、会议集中约谈等方式,深入分工联系部门,通过实行三方签字背书、签订约谈提醒等方式,将形势讲清、责任讲透、工作讲明,共约谈部门62个,涉及部门班子成员210余人,形成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浓厚氛围。

    各级党委(党组)按照“一岗双责”和“两手抓、两手硬”的要求,对制度进行再完善,再细化、再健全,确保制度可操作,过程可追溯,责任可追究。州委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对全州落实“两个责任”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兴仁县开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主管领导、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四张清单”。普安县实行主体责任“三报告”制度。州工商局、州计生委等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相关文件,从党组、党组书记、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四个层面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并明确了责任追究的主体和责任追究的情形。

    州、县纪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职能,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学习宣传“两个责任”情况、开展约谈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避免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兴义市纪委班子成员对部门和乡镇(街道)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结合工作实际一对一指导。贞丰县纪委监察局组成7个检查组,每月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截止9月底,全州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责6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4人,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责5人,以严格的问责促进了各级主体责任落实,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