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荣获“国家级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区”称号

04.05.2016  21:03

    4月29日,从南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获悉,南明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即《南明区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南明区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颁布实施五年来,“两个规划”13大领域63项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连续四年超过100%、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各类疫苗接种率连续5年达到99%以上,部分目标高于全省、全市目标值,为此,南明区获得了“国家级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区”荣誉称号。

    据介绍,5年来,南明区针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需要,强化政府在实施“两个规划”中的主体责任,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完善妇女平等就业政策体系、法律维权体系、社会救助体系,共投入财政性教育经费50.97亿元,确保了“两个规划”顺利实施,全区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可喜成就: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南明区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从2011年的14.17/10万下降到2015年的4.44/10万,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连续5年来为0;儿童计划免疫各种疫苗接种率连续5年来均在99%以上;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普遍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从2011年82.7%上升到2015年的98.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连续4年超过100%,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南明区公办小学就读比例2015年达到60.35%;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权利得到保障,就业空间有效拓展,职业技能培训中女性所占比重,从2011年的34.68%增长到2015年的54%;1494名城镇和农村妇女获得10903万元就业创业条件的担保贷款,带动4500余人就业;妇女儿童的社会保障与福利水平普遍提高,截至2015年,女性参加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9.97万人,占参保总人数的54.13%,比2011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女性人数增长95.1%;2015年女性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55万人,占参保总人数49%,比2011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女性人数增长238.7%;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2038名困难妇女和未成年人获得法律援助,破获拐卖妇女案件52起,解救被拐儿童183名。

    另外,南明区还创新模式,着力打造儿童公共服务体系、女性靓丽风景线,在后巢乡南华学校、永乐乡七彩梦幼儿园、沙冲路玉田坝小区以及20个乡、社区建立了“留守儿童之家”、“妇女儿童之家”、“妇女之家”,开展一系列关爱留守儿童公益活动,覆盖、服务妇女及留守(流动)儿童2万人次;开展寻找“最美家庭”、“贤惠之星”争做贤惠女性构建魅力社区评选等巾帼志愿服务88场次,服务群众4万人次;圆满承接、完成了国际劳工组织与全国妇联“关爱流动妇女和儿童、预防拐卖”CP—TING项目,辖区1322名流动妇女、流动儿童受益,48名流动妇女、流动儿童接受了个案帮助。

[责任编辑: 庞云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