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出台

13.05.2015  22:06

    新华网贵州频道5月13日电  日前,南明区教育局公布了2015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禁违规招收择校生,严查寄搭户、空挂户,严禁考试招生等。

    根据方案要求,南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坚持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坚持户籍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免试就近入学,杜绝择校。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初中入学对象为学籍系统在册的2015届应届小学毕业生。学校报名登记时严格审查报名资料,严格清理寄搭户、空挂户,查实的寄搭户、空挂户,一经查实必须回到所属片区学校登记。公办学校将根据学位情况解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小学、初中。

    为确保有南明区户籍和居住在南明区且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公平、公正入学,方案明确,各校严禁通过考试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违规招收择校生;不得随意突破或减少招生计划,不得超额编班,小学班额为45人,初中班额为50人。学校不得举办重点班、特色班和特长班,不得在国家规定外收费;各校实行电脑随机分班并均衡搭配师资;严格规范区域内公办中、小学的招生宣传工作,任何公办中、小学严禁进入下一级学校进行宣传。(袁娟)

 

    南明区教育局于6月5日在南明教育网和小学所属社区、校门口公布小学服务范围和报名通知;根据户籍地址分配小学毕业生到相应初中,7月8日分配名单公布在南明教育网和学校校门口。适龄儿童、少年,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其他房屋产权等相关证件、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教育局划定的片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后,方可入学。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小学,应准备好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南明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等相关证件和证明,到居住证所属片区的小学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

    申请就读初中除准备好相关证件和证明外,应在现就读小学统一登记,由区教育局审核材料,按居住证地址划入有空余学位的相应初中。若居住证片区中小学无空余学位,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