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对贵阳博望建材厂等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处理情况的公示

27.05.2015  19:58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对贵阳博望建材厂

等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处理情况的公示

黔建墙革字〔2015〕207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墙材企业及相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贵州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黔建墙革通〔2014〕339号)和《关于对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企业核查处理情况的通报》(黔建墙革通〔2015〕72号)等文件精神,我厅通过组织质量抽查和实地核查生产经营情况等形式,对2007年7月以来取得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的企业进行了清理整顿,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贵阳博望建材厂等125家企业(见附件1),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厅书面提出产品抽检检测申请,其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于2015年4月30日注销。以后使用其产品的建筑工程,一律不予返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二、贵阳乌当祥鑫水泥砖厂等20家企业(见附件2),因原料供应和市场销售等原因处于停产状态,其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于文件下发之日起暂停使用,即日起3个月内,恢复正常生产的企业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墙革办提出书面申请,进行产品抽样检测;仍处于停产状态的企业,其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一律于2015年8月31日注销。在证书暂停使用期间,使用其产品的建筑工程,一律不予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三、贵州良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见附件3)恢复生产后申请产品质量抽检,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现处理意见如下:即日起停止生产销售,进行限期整改,期间使用其产品的建筑工程,一律不予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7月初我厅将组织复检,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