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出台医疗卫生发展《意见》举全县之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大发展

22.01.2016  15:02

  1月21日,笔者从岑巩县卫生计生局获悉,该县为切实缓解广大群众“看病挤、看病远、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县委、县政府出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意见,举全县之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大发展。

  《意见》指出,解决群众“看病挤、看病远、看病贵、看病难”问题,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是“十三五”期间县委、县政府的首要任务,要举全县之力,下更大决心办好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事业。到2020年,全县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6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14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2人,建设三级中医院1所、医疗康复中心1所、传染病专科医院1所、改扩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所、乡镇卫生院全部达标;力争创建州级重点专科2个;远程医疗覆盖所有县级医疗机构和30%以上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这是硬任务,硬指标,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按照这一目标努力完成。

  《意见》规定,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学类专业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1400元生活补贴;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1200元生活补贴;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给予每人每月800元生活补贴;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医学类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并取得执业医师注册资格医师和全科医生资格的,分别给予每人每月600元生活补贴;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给予每人每月400元生活补贴;对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具有全日制医学类中专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医,每月分别给予600元、400元补助;对公立医疗机构通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由县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的补助。对三级医院副高职称以上退休医师到该县公立医疗机构再执业,县级财政每人每月给予2000元生活补助。县级医院中级以上退休医师到乡镇再执业的,县财政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生活补助。

  据了解,除上述激励措施外,《意见》还对财政投入和村医待遇进行了规定,一是明确县级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元资金设立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基金,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培养培训、医疗卫生信息化、公共卫生、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投入。二是明确县级财政每年投入100万元,设立基层医疗机构医疗风险基金,为基层购买医疗责任保险。三是明确村医实行政府定额补助,在现有基础上,县级补助部分由260元每月每人提高到1160元。村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县级财政予以补贴。

  (编辑 黄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