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四举措抓牢“小康之家”创建评选工作

17.05.2016  17:17

    新华网贵阳5月17日电(通讯员 罗亨祥)为推动全县同步小康创建达标工作持续、深入开展,2016年,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采取四举措抓牢“小康之家”创建评选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切实加强对“小康之家”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好创建活动初评,确保活动有记录,工作有痕迹。要抓好活动统筹,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是突出示范,打造典型。紧密结合小康之家创建标准,推动辖区内经济条件好、居住环境优的家庭作为重点评选对象,确保评选一个,带动一片。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开拓好宣传阵地,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横幅、广告牌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创评活动人人知晓。县新闻媒体要在印江报、印江网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报道“小康之家”创评活动。

    四是注重过程,强化考核。“小康之家”创评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2016年度小康工作绩效目标考核,县小康办将会同有关单位对各乡镇(街道)开展“小康之家”创评情况适时进行督促检查。

    据介绍,该县把创建评选工作分为五个阶段。宣传阶段认真开展本辖区“小康之家”创建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多形式、多途径的宣传动员,确保“小康之家”创建评选活动家喻户晓。初评阶段认真做好“小康之家”创建评选活动,引导达到小康标准的家庭,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活动,按照评选程序,确定本乡镇(街道)“小康之家”名单,并从确定的“小康之家”名单中择优推荐2户作为县级“小康之家”候选名单。审定阶段由县小康办会同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名单,按照“小康之家”的创建内容、评分标准对推荐家庭进行评审、汇总,确定“小康之家”初步名单。公示阶段将汇总审定的“小康之家”名单在印江政府网张榜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表彰阶段由县小康办对无异议的“小康之家”进行授牌表彰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据悉,该县按照镇村主导,注重宣传发动;典型示范,强化带动引领;群众自愿,动员自主参与;集体评议,扩大民主程度;客观公正,规范评选程序的原则开展创建评选工作。全县将创评“小康之家”20户,每个乡镇(街道)推荐2户,示范乡镇(街道)可多推荐1-2户。“小康之家”创建评选实行100分制,按照经济宽裕、精神富有、家风文明、环境优美、人际和谐五个方面进行评价,得分在90分以上的家庭达到“小康之家”创建标准。

[责任编辑: 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