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第一阶段督导检查情况通报

31.12.2015  14:22

贵州省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第一阶段督导检查情况通报

黔建建字[2015]57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仁怀市、威宁县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导检查的通知》(黔楼办通〔2015〕02号),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于11月底组织省国土厅、住建厅、省安监局、交通厅、省质监局、省公安厅消防总队等单位,成立6个督导检查组,对全省老楼危楼排查建档段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督导检查基本情况

督导检查组检查9个市(州)、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共抽查11个县,9个城区共计36个点。共检查危险房屋56栋,涉及住户952户。采取听取各市(州)汇报、座谈交流、问询了解、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检查了各地部署情况、建档情况和整治情况情况。检查结束后,各督查组向当地政府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二、各市(州)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署落实情况。 6月23日,全省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各市(州)均召开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会议,深入学习中央和省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会议和文件精神,并制定方案、成立机构、明确责任,进行了全面的统筹部署。遵义市组织公检法联合相关部门参与的违章建筑专项整治,简化房屋维修基金申请程序。铜仁市、安顺市、黔南州、黔西南州各开展形式不一的监督检查,其中安顺市、铜仁市市政府督查室参与检查。各地尽量挤出资金开展排查整治,贵阳市安排370万用于排查,投入8800万元用于整治;遵义市排查鉴定基本全部由政府承担,“6.14”事故后期整治投入近1.5亿元;仁怀市政府安排500万专项资金;黔东南提取505万房屋维修基金进行整治。

(二)排查情况。各地大面积排查已全部结束,目前要对一些遗漏项目开展排查,同时逐步对前期排查项目进行核实。 贵阳市组织临时鉴定专家组开展鉴定。六盘水、安顺市、铜仁市、毕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组织对专业人员进行了培训。遵义市、安顺部分县(区)安排专项经费开展排查鉴定。遵义市开展覆盖全市排查,共排查近120万栋,占全省总排查量的三分之一。其他各市州根据群众反映开展排查,共排查房屋220万栋,也基本排查完成。经对前期数据复核,截止12月25日,全省共排查房屋287.13万栋(建筑面积4.68亿㎡),涉及户数420万户;疑似存在安全隐患房屋51.85万栋(建筑面积6216.4万㎡),涉及户数61.59万户;C、D级危险房屋15.49万栋(建筑面积1546.46㎡),其中商品房287栋(建筑面积38.47万㎡)、单位直管公房4294栋(建筑面积51.85万㎡),保障性安居房屋74栋(5.83)万㎡,村民自建房14.81万栋(建筑面积1377.4)万㎡,公共建筑171栋(建筑面积8.41万㎡),违规建筑1897栋(建筑面积54.2万㎡)。城市排查出最危险房屋主要集中在六十至八十年代单位自建的公房、房改房,原住城市居民自有房屋、城市不断扩展后划入城区的农村自建房。

(三)建档情况。各地对排查的房屋均建立了统计台账。对排查出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立了档案。对排查处出危险房屋以通告、通知的方式告知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从建档总体情况看,各地对城市危险房屋的等级划分相对准确。安顺市、铜仁市对危险房屋按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档案,档案内附危险房屋告通知书,业主确认记录、部分地方还附有图片。黔西南州按一镇一档、一村一档、一户一档,对C、D级危房,落实一户一整改方案。铜仁市、安顺市、黔西南州基层干部对危险房屋的数量分布熟悉,体现了较好的工作水平。黔东南州凯里市军民路8号人防小区社区排查建档工作不到位,对本辖区危险房屋情况不掌握。

(四)整治情况。截至12月25日,全省维修、加固房屋5.96万栋(建筑面积2015.06万㎡),涉及户数6.2万户;拆除新建、改建危险房屋2.28万栋(部分A级、B级一并纳入数棚户区整体改造,建筑面积977.53万㎡),涉及户数1.9万户。B、C级房屋需维修、加固的房屋14.1668万栋(建筑面积2000.42万㎡)。D级房屋需计划拆除新建、改建的房屋7.1万栋(建筑面积771.02万㎡),其中商品房420栋(建筑面积20.58万㎡),直管公房(含保障性住房)501栋(建筑面积13.07万㎡),单位自管公房1694栋(建筑面积42.28万㎡),自建及农村民房6.56万栋(建筑面积661.412万㎡),公共建筑601栋(建筑面积17.822万㎡),含违规建筑)1730栋(建筑面积15.858万㎡)。对排查出的最危险房屋,各市(州)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治:一是对责任明确的采取督促责任单位整治;对单位公房、房改房等产权单位采取通知等方式进行督促整改。二是对符合政策的,全部纳入棚户区或农危房改造计划。三是对产权复杂或产权人无力整改特困对象,由政府救助,帮助产权人整改危房。四是对一时难以整治的危险房屋采取通知通告、进行疏散,现场设立警示措施和隔离措施,确保安全 。目前 全省对最危险房屋均采取各种有效的安全措措施,住户的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部分危险房屋判定等级偏高。部分乡镇在排查过程中对定性不准的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县(市、区)寻求技术指导,部分县(市、区)对上报隐患未开展认真复查认定,乡镇(农村房屋)上报信息中有大量C、D级危房。

(二)部分档案信息不齐、信息填报不正确。一户一档表格未按相关要求填写,报表中存在信息遗漏和错误,致使信息不可追溯。如部分房屋产权人姓名、联系电话未填报。房屋类别填写错误,使下一步无法分类。

(三)排查整治责任部分落实不到位。排查整治主体责任不到位,绝大多数全靠政府参与排查、整治,房屋业主参与少。建档材料中绝大多数未填写责任单位。

(四)新统计表的统计力度不足。由于前期统计表各式不一致,再加上填报不规范,各地对新统计表推动力度不足,目前遵义市、毕节市、黔东南、威宁县还未按照新表各式填报月报表。铜仁市、黔南州、威宁县未报分类累计统计表。

(五)资金保障困难。部分市(州)没有开展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的专项资金,隐患整治落实阶段“五到位”难以确保,工作推进困难。另一方面,许多城区内单点、独栋的老楼危楼不具备纳入棚户区改造条件,但该部分住户均属贫困人群,需政府兜底,各地政府资金压力大。

    (六)房屋产权人及使用权人不重视。房屋产权人及使用人对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认知不足,多数房屋业主依赖思想严重,不愿承担责任,明知有隐患还坚持在内居住,想靠政府拆迁补偿,补偿金达不到预期值而拒绝搬迁。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加大排查鉴定工作。各地要加大排查工作,确保危险房屋不漏一栋一户。要积极发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专业单位专业人员参与排查、鉴定,缓解人员不足和确保将定准确性。委托专业鉴定的,建议将该项目整治费用一并进行测算,为后期整治安排提供数据。

(二)加大建档工作的精细化。各地要认真核对前期建档相关信息,漏报的要补上,错填的要改正。要在原来统计的基础上,用新表把房屋分类统计上报。加大对统计台账的实时调整,对已整改的要销号,同时提高信息化手段,为下一步整治提供准确数据。

(三)明确责任,加大对最危险房屋的整治。各地要对排查出有隐患的房屋,特别是D级和疑似最危险房屋,要按照时间节点,做到产权分清,责任分清和明确。一时难以整治的,要作为重点监控点,加大监控检测力度,随时掌握房屋情况;对该停用、该拆除、该隔离的要坚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同时各地要用好用足棚户区和农危房改造政策,做到应统尽统,纳入明年整治计划,确保按时完成各阶段目标。

(四)加大培训、宣传和汇报力度。各地要加强对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的人员的培训,调高排查、鉴定和统计能力。要通过报纸、网站、电视等形式积极宣传老楼危楼的相关安全和法律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预防技能和法律意识,发动物业管理公司积极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各市州住建部门要加强向同级政府汇报力度,及时汇报各阶段进展完成情况和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时解决,有效推进工作。

(五)加大检查和通报力度。各地要加大对基层排查、建档监督检查力度。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第二阶段督导检查中,除对最危险房屋整治情况外,将继续对建档情况开展检查,对工作不到位的地区进行通报。

 

 

贵州省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代章)           

2015年12月21日                           

 

 

 

 

 

 

抄送:省人民政府,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各相关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