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对黔东南州开展环境综合督查后督察

19.04.2016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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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58.16.67.124
 

  4月11日至15日,省环保厅组织督查组对黔东南州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后督察。此次后督察主要是对2015年6月省环保厅和2015年10月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对黔东南州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时提出的整改要求及需要落实的整改项目进行核查。

  后督察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方式进行,抽查了凯里、镇远、岑巩、黎平、剑河、台江等6县(市)。4月15日,督查组召开后督察意见反馈会。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去年综合督查涉及的8个县(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和环保局长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黔东南州关于综合督查工作要求落实情况汇报。督查组就后督察情况进行意见反馈,督查组认为:黔东南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和省两次环保综合督查工作,针对提出问题逐项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细化落实各项工作;能够举一反三,结合存在问题,从工作大方面着手,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环境保护法》宣传教育;完善工作机制、制度;发文清理“土政策”,并制定长效管理制度,约束地方“土政策”文件下发;积极开展清水江流域整治工作,将清水江流域整治争取到列入国家流域整治项目库,得到了国家资金和项目方面的支持。

  结合后督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督查组提出:一是加快未完成项目的落实工作。环保部提出的58项整改任务,仅完成33项。要对照未完成的25项,强化责任落实,制定时间表、任务图、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二是要抓住工作重点,加强基层环保监管工作。现场督查发现基层环保部门普遍存在查处力度弱、监管缺位多的问题,“黑烟囱”企业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现象一定程度存在;涉危涉重行业监管不到位;三是尽快完善污水管网建设。从后督查的1市5县来看,均存在管网缺口较大的突出问题;四是深入推进环保“风暴”执法行动。强化司法联动,严厉打击涉“六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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