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政策法规处到贵阳市开展“双公示”信息系统专题调研

30.03.2018  21:36
 

  为推动我省各级环境保护行政机关规范、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3月29日,厅政策法规处组织相关人员到贵阳市生态委进行了“双公示”系统专题调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关于“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要求(以下简称“双公示”),省环境保护厅于2017年底委托深圳市博安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双公示”系统进行开发。为确保该系统能够顺利投入运行,最大限度的减少基层环保部门的工作量,实现及时、高效、便民的目标,有效解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采集和公示不规范、不及时、多头录入等问题。3月29日上午,厅政策法规处在贵阳市生态委召开了“双公示”系统专题调研座谈会,贵阳市生态委及花溪区、观山湖区、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生态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通过开发“双公示”系统的背景、目的等基本情况介绍和系统现场演示,与会人员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大量有价值的建议,下一步,厅政策法规处将尽快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修改完善后选择贵阳市部分区县进行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