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表彰奖励全省公安机关夏季消防检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8.12.2015  17:45

  12月9日,省公安厅下发《贵州省公安厅关于表彰全省公安机关2015年夏季消防检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全省公安机关夏季消防检查成绩突出的31个公安派出所、64名民警进行表彰奖励。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夏季消防检查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强化研判,严密措施,狠抓落实,认真组织实施夏季消防检查行动。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各地公安派出所深入辖区“九小”场所、乡镇、社区和村寨开展消防检查,共检查单位19.5万家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9.8万处,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2.2万件,罚款66万元,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有效预防了“小火亡人”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省夏季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作出了积极贡献。

  省公安厅希望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以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全力投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不断深化派出所消防管理职能,全面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努力为维护消防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