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三措施”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督查

04.02.2017  13:34

一是查资料听汇报,压责任。六个纪工委按照各自联系的乡镇和部门开展督查。重点查阅各单位、各乡镇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会议记录及工作记录、配套措施和重点项目推进、重大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资料。并通过召开座谈会、汇报会等形式,听取被督查单位、乡镇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二是实地走访督查,明情况。督查组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深入各村(居)委会、贫困户及扶贫项目实施现场进行督查。同时,实地走访群众,重点了解群众对扶贫惠民政策知晓率、干部扶贫方式认可度、扶贫政策建议及意见、村干部落实“四要五严禁”等情况。

三是及时反馈整改,促落实。每轮督查工作完成后,对照督查结果,认真梳理汇总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落实脱贫攻坚问责办法督查发现问题统计表》,经督查组组长签字确认后反馈给被督查部门及乡镇,作为督促整改落实和督查追责的重要依据。此次督查中共发现问题5个,已责成相关单位、乡镇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