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三案三访”抓实问题整改促实效

13.10.2014  14:49

    新华网贵州频道10月13日电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绥阳县进一步明确县级领导干部信访责任,采取领导干部包案约访、带案下访、结案回访“三案三访” 抓实问题整改促实效。

    包案约访。由县级领导干部对历史信访积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包案约访。一方面,全面清理全县历史信访积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并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分类建立信访积案和问题整改台账,根据信访积案和问题性质以及县级领导干部分管工作范畴,按照“一包一”的原则,将信访积案和问题整改责任直接落实到县级领导。另一方面,采取“请进来”“走下去”等方式,由包案的县级领导主动约访信访人,与他们促膝谈心,深入了解信访的原因、希望达到的目的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竭力限时整改。截止目前,全县已对清理出来的27件信访积案和76个问题实行了县级领导干部包案,开展约访100余人次。

    带案下访。建立了“领导干部深入联系走访群众联系日制度”和“基层走访联系辖区群众制度”,把每月的15日定为“联系群众日”,要求县级领导干部带头并督促干部,每月至少用一周时间,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全面开展访民情、释民惑、解民忧、惠民生大走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零距离”了解基层实情,倾听群众呼声,回应党员群众关切,面对面解决问题。同时明确县委、县政府领导每月帮助挂帮乡镇化解2件以上信访案件,县人大、县政协领导每月帮助挂帮乡镇化解1件以上信访案件,以实际行动释民惑,促和谐。截止目前,全县30多名县级领导干部已开展“包案下访”80余场次,涉及基层党员群众1200余人次,办结基层问题87个,处理和回复信访积案25件。

    结案回访。对办结和处理的问题和信访件,按照“谁结案、谁回访”的原则,在对应范围内召开诉求对象座谈会进行“回访”,对诉求对象不理解或不信服的问题和案件进行现场解释和疏导。同时由县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信访处理和回复满意度测评表》,诉求对象可以根据《信访处理和回复满意度测评表》设置的“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等栏目进行现场测评,对诉求对象测评满意率、基本满意率低于90%的,要重新组织“领导包案”,限时结案。截止目前,从办结的87个基层问题和处理回复的25件信访积案的“结案回访”情况看,满意度均在99.2%以上。

    通过领导干部包案约访、带案下访、结案回访“三案三访”,真正倾听了群众呼声,掌握了基层动态,回应了群众关切,切实解决了基层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凝聚了人心,促进了和谐,全力促成了三分之二以上的历史积案得到化解,实现了上半年进京非正常上访,到省市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为零的目标。(李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