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县严把建设“七关”确保水利工程优质

12.09.2016  21:43

  一是 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国家基建程序,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工程验收制等“五制”,全程实行“阳光操作”。

        二是 把好质量关。制定了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由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站,加强对已建工程的质量跟踪和在建工程的质量监管。对隐蔽工程必须有监理、业主等组成的工作小组进行实地测量、记录、拍照等,形成书面材料签字后方可生效,防止虚假工程量的产生。

        三是 把好安全关。签订安全责任书,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科学文明施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是 把好增量关。确需要增量的工程,由设计、监理、业主到现场进行核实,并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报批,同意后方可增量。

        五是 把好进度关。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优化施工设计,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并落实专人督促跟踪,力争尽快发挥工程效益。

        六是 把好资金关。制定了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办法,规范财务管理。由局纪检室对局财务进行不定期审查,对专项资金进行有针对性的审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确保每笔资金都用在工程建设上。

七是 把好资料关。按照档案资料管理要求进行整理编制,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按时收集、整理从项目规划到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和图片资料,保证所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防止弄虚作假的资料出现。(拟稿: 杨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