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五措施”加强民族文化村寨保护

22.07.2014  18:40

  一是出台《黎平县传统村落认定标准》和《黎平县民族文化生态保护方案》,将风情浓郁、传统习俗存续良好、具有民族特色的村寨,公布为重点保护名单,其中85个村寨列入了全国两批公布的传统村落名录。地扪侗寨列为国家文物局第一批50个国保(省保)连片群落保护利用示点村寨。

  二是将全县重点保护民族村寨分为“千三”、“天甫”、“四脚牛”、“六洞”、“九洞”、“十洞”等9个片区88个民族村寨。命名了14个以村为单位,以侗族大歌、侗族琵琶歌为主要内容的县级示范性保护基地,为遗产分类保护提供了试验田。

  三是围绕“以保护促利用,以利用促发展”的思路,正确处理好民族文化保护和旅游开发关系,推动县域文化旅游业发展,着手策划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加快连接路网建设和旅游服务设施配套,促进传统文化、文物资源更加合理利用。

  四是加强文化服务阵地建设。建成2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403个村级农家书屋;实施完成25个乡镇公共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县图书馆支中心建设;筹集资金解决116个村文化设施建设和60个村体育器材;有线电视覆盖全县25个乡镇,24406户农村家庭享受“村村通”工程,实施9个乡镇187个村应急调频广播工程。

  五是加强民族文化村寨基础设施建设。共编制民族文化村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0个,涉及资金11亿元。通过积极争取,共有16个乡镇5个特色民族村寨纳入贵州省民委“十大推进计划”。近年来,该县捆绑涉农资金1.2亿元,加快民族文化村寨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