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专项监察初战告捷

17.12.2015  18:28

立案35件 挽回损失80.06万元

沿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专项监察初战告捷

    新华网贵州频道12月17日电 连日来,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专项监察,严肃查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在征缴、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目前,该县已核查参保对象251874人,占应核查对象257014人的98%,发现问题线索361个,涉及资金80.06万元;其中,拟立案32件,已立案35件,收缴资金32.76万元。

    开展调研。沿河县由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和县人社局组成调研组,收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流程、实施情况等,同时,抽查2—5个行政村,开展摸底调查,了解掌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关键风险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资料结合调研实际,制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项监察调查表》,并组织22个监察组人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分工配合。沿河县成立以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为组长,县财政局、人社局、监察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各民生监督组组长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办公。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统筹协调,县直相关成员单位参与,分设22个工作组开展专项监察。

    全面核查。沿河县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微机系统提供的收支明细表,针对群众核实基金征缴和发放情况。同时,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项监察调查表》,对存在的问题做好调查笔录。重点核查个人缴费是否按时足额上解、补缴是否符合规定,财政资金是否按时足额到位,基金是否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领取养老金人员是否符合领取条件,是否及时足额为符合领取条件的60岁以上老人发放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况认证开展是否正常,是否存截留、挪用、挤占、套取、骗取、冒领基金等违纪违法问题。核查率达100%,并落实“四个绝不允许”,即绝不允许查不出问题,绝不允许以权谋私利,绝不允许查事不查人,绝不允许超时限总结,确保专项监察取得实效。

    分类处置,快查快结。沿河县对在核查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反馈,跟踪督促部门抓好整改。针对监察中发现的截留、挪用、挤占、套取、骗取、冒领等违纪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并进入案件查办程序。同时,对因涉及严重问题受到党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处理的人员所在单位,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的原则,通过系统职工大会、编发典型案例、拍摄专题片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陈江伟 谭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