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县多措并举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近年来,黔西县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保护力度,大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积极营造浓厚氛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名录项目整理工作。经过详细调查,已收录省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8项,其中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7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1项。共分为11类,其中民间文学类5个,民间音乐类5个,民间舞蹈类3个,民间杂技类2个,传统戏曲类3个,民间手工技艺类10个,民间信仰类8个,民间知识(传统医药)类4个,岁时节令类5个,人生礼俗类2个,文化空间类1个。主要分布在四个街道办事处、新仁乡、林泉镇、素朴镇等20个乡镇(办事处)。
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立文琴戏传习所1处,场地是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武庙作为传习基地,面积共800平方米左右,现在有大约30人参加传习活动。建立数据库,对县级以上名录及未定级别名录全部录入数据库。
三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和传承人保护。黔西县文化遗产保护局于2011年12月成立,编制5人,主要负责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研究展示工作,为黔西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与此同时,加强传承人的保护,目前,全县共有省级传承人53名,年龄均在55周岁以上;县级传承人51人,涵盖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曲、民间手工技艺、文化空间、民俗和民间医药类。
四是加强对非物质文化的宣传推介。县人民政府分别以黔政发〔2006〕19号、黔政发〔2009〕37号、黔政发〔2010〕6号、黔政发〔2014〕2号文件四次公布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大力开展非遗名录进校园活动,对黔西文琴戏、素朴金钱棍、铁石米花叙情舞等歌舞类遗产进行宣传。与此同时,还依托广播电视媒体、书刊和开展文化遗产日活动等载体开展宣传推介工作。
五是注重理论研究和文集编撰。编撰出版《黔西县文化遗产》一书,分上篇和下篇,下篇就是黔西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多次发表非物质遗产研究性论文,如《黔西北彝族毕摩文化面临濒危》、《化屋苗族服饰里的祖先记忆》、《神秘和谐献山节》、《黔西古城保护要从文化遗存入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