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普定县实施女性创业小额循环金项目成效凸显

23.12.2015  11:23
2012年,贵州省首批蒲公英女性创业小额循环金项目落地后,普定县采取六项措施有力推动项目实施,让30万元项目资金真正“循环”起来,在帮扶贫困妇女创业中发挥四两拔千斤的大效益,得到了省妇联的充分肯定和受助妇女的由衷感谢。
一、四大效益显实绩
普定县小额循环金项目于2012年5月选择在龙场乡的岩上、大桥和平桥3个村集中实施,共资助16名妇女(2名为“计生户”)创业,产生了四大效益:一是壮大了农村产业。发展了烤烟、竹荪、大葱、辣椒、葡萄、西红柿等特色种植业300余亩,养殖生猪400余头、野鸡9000余只,年产佛香上万把。二是富裕了受助对象。受助妇女中,年纯收入高的达到20万元,最少的也在5万左右,成了当地妇女致富带头人。三是带动了妇女就业。16名妇女的成功创业,有效解决了当地妇女居家就地就近就业,多的解决20余人,少的解决几人,总数达到80余人。四是减少了留守人群。项目实施区域创业和就业的妇女不再外出务工,减少了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的数量,促进了这些家庭幸福和谐。到今年5月,所有受助妇女已按期足额归还循环金。鉴于普定县实施项目取得的明显成效,省妇联决定继续在该县实施第二批小额循环金项目,并将项目资金由30万元增加到50万元。
二、六项措施聚合力
为确保循环金用得好、收得回,普定县认真研究,制定六项措施全方位抓好项目的实施。
(一)加强领导保障工作落实力。成立由县委分管妇联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县妇联主席和龙场乡党委书记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监管领导小组,对项目实施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妇联,由妇联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龙场乡签订责任书、加强项目运行管理等具体工作。确保项目实施全过程有人抓、有人督,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四步曲”调查精选帮扶对象。一是筛选实施乡(镇)。以党政班子能力强、回收资金办法多、当地妇联工作比较扎实为标准,严格筛选项目实施乡(镇),最后确定在龙场乡实施。二是明确实施村寨。按照项目资金集中投放,有利于创业妇女形成比、学、赶、帮发展氛围的原则,确定将项目放在相邻的岩上、平桥和大桥3个村集中实施。三是划定帮扶范围。通过调查核实,挑选出有想法、有激情、能吃苦、讲诚信的农村贫困妇女,建立贫困妇女创业重点帮扶库,划定项目扶持范围。四是确定资助对象。联合乡农业、民政等部门,对“帮扶库”中正在或准备创业的妇女进行实地调研,评估创业成功率,优选出岩上村9名、大桥村4名、平桥村3名共16名妇女作为项目资金资助对象。
(三)不均等放贷扩大资金效益。根据前期调查情况,针对不同帮扶对象发展产业实际及其自身经济条件,合理确定放贷金额,最少的1万元,最多的2.5万元。既保证了她们的创业资金需要,又让循环金用到“刀刃”上,扩大使用效益。
(四)多户联保制化解贷款风险。按照居地相邻、项目相关、农户自愿的原则,由3-5户组成1个农户联保小组,实行“户户监督,风险共担,一户不还,户户分摊”的循环金贷款多户联保制度,化解贷款风险,为项目资金稳妥回收打牢基础。
(五)一年一评价提高实施效果。对项目实施效果实行一年一评价,并将贷款项目归还方式从2年到期归还改为1年归还1次。由项目监管办公室每年对受助妇女创业情况进行1次摸查,看其循环金是否用于生产发展、项目效果是否良好。资金使用合规且实施效果好的继续放贷;将资金用于生活消费和其他开支及实施效果差的一律收回,转贷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妇女。
(六)一票否决制增强诚信意识。由县妇联与乡信用社对接联动,建立受助妇女诚信档案,实行诚信一票否决制。对讲诚信的受助妇女,信用社在以后放贷中给予优惠和倾斜;对不履行合同或逾期不归还贷款的受助妇女,纳入县、乡两级黑名单,在信用贷款、子女助学、贫困帮救等方面进行制约。
三、整合资源谱新篇
由县妇联牵头实施的普定县发展“农村妇女院坝经济”促进创业就业工程已纳入全县八大扶贫工作计划。该工程将省妇联第二批蒲公英女性创业小额循环金50万元与县政府注入的50万元进行整合,设立100万元农村妇女院坝经济“扶诚信·助勤劳”小额循环资金,并鼓励政府部门、爱心企业和各界人士以5万元为起点注入循环资金,保证循环资金总量不少于100万元,并制定了循环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账专户管理。改该资金使用两年为一个循环周期,采取多户联保、责任人担保、抵押担保、大户带小户担保、劳动力及土地担保等方式进行贷款担保。下一步,普定将按照《关于在全县实施发展“农村妇女院坝经济”促进创业就业工程的通知》(普办通字〔2015〕41号)要求,以发展“农村妇女院坝经济”为抓手,谱写蒲公英女性创业小额循环金项目新篇章,助推农村妇女事业发展和同步小康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