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实行人口计生工作动态综合排名与重点管理制度

04.05.2015  19:20

               

5月4日,笔者为确保实现“双降”目标,推动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整体发展。黎平县自2015年起,实行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工作动态综合排名与重点管理。

该县将人口出生率、符合政策生育率、落实计生“三按月”机制、“双诚信、双承诺”、优质服务、依法行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利益导向、宣传教育、协会、人口信息统计准确率和省州县督查暗查情况等23项内容纳入乡级人口计生动态综合排名指标体系;并制定《黎平县乡级人口计生动态综合排名考核指标、考核方法和评分标准》,确保各项指标有效执行,确定动态综合排名。

计生动态综合排名实行每季度一次,年终综合总排名,季度预警和年终重点管理及黄牌警告;规定被一票否决或全县年度动态综合排名最后两位的乡镇,纳入县级重点管理范围,被一票否决或全县年度动态综合排名挂末的,同时予以“黄牌警告”;年内累计2次被“预警”的乡镇(街道),直接作为县级重点管理。

重点管理乡镇在年度动态综合排名位次上升幅度较大的,退出重点管理;对工作停滞不前、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对工作严重滑坡的,约谈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并限期整改;被“黄牌警告”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全县会上作表态发言;重点管理和“黄牌警告”期间,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得作为提拔任用或交流调动对象,连续两年度被重点管理和“黄牌警告”的,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计生分管负责人采取组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