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群芳一行4人到贞丰县小屯镇龙井回访造纸违法排污情况

27.10.2015  18:31

               

 

近几月以来,在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公、检、法司法机关、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严厉打击了贞丰县小屯镇龙井片区造纸违法排污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目前,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小屯造纸污染系列案2件2人,提起公诉1件1人。同时,环保部门、小屯镇政府积开展后续的监督和疏导工作,目前,小屯龙井片区农户已经停止了造纸,小屯下游地区水污染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 小屯造纸污染系列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得到省检察院、州检察院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省院、州院领导提前介入造纸排污现场,走访群众了解案情,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2015年10月22日,州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群芳同志一行4人亲自到小屯镇龙井片区,到当地农户家中,对司法机关严厉打击造纸违法排污违法犯罪行为案件在当地的影响,以及案件办理后造纸违法排污有无反弹情况进行了回访,受访群众表示对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表示支持,也意识到造纸违法排污污染环境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水体污染对身体健康的危害等,表示以后将会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停止造纸违法排污行为。 保护生态环境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使命,今后,检察机关将会继续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绿水青山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