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工商局专项整治电视购物广告

16.06.2014  14:37

  近期,为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违法购物广告行为,营造文明诚信的电视购物广告市场环境,天柱县工商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了开展电视购物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强化广告审查责任。依法查验广告申请者的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严把广告发布关。二是加大虚假广告查处力度。按照《广告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违法主体责任,切实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对构成虚假广告犯罪行为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严惩发布虚假违法电视购物广告行为。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12315“一会两站”的功能作用,进一步畅通受理消费者诉求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营造共同抵制违法电视购物广告的良好舆论氛围;向社会公布监管举报电话,确保监管工作“横要到边、竖要到底”,不留监管“真空”。四是加大对辖区电视购物广告市场的监测力度。对县电视台发布的购物广告进行排查甄别,重点监测药品、保健品、房地产等商品广告;将车载电视购物广告、大型户外购物广告、墙体购物广告、印刷品购物广告等纳入监管范围,及时责令停止发布和曝光夸大产品功效、内容虚假等严重违法电视购物广告。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9人(次)、执法车辆16车(次),检查户外广告103条(次),尚未发现违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