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18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评估

11.12.2016  02:03

    本报讯 (记者 王雨)12月9日,记者从在贵阳举行的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检查反馈会上获悉,我省18个县(市、区)顺利通过了国家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评估认定,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至此,我省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标准的县(市、区)增至37个。

    12月4日至9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我省申报的18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分6个小组对贵阳市南明区、花溪区、清镇市、开阳县、修文县,遵义市播州区、习水县,铜仁市万山区、江口县、石阡县,黔西南州兴义市、贞丰县、安龙县,黔东南州施秉县、镇远县、岑巩县,黔南州福泉市、独山县等18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175所(个)。

    通过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认为,我省18个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