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县扶贫办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05.01.2015  23:17

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施秉县扶贫办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推进“三重一大”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强化学习,提高认识,着力提高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自觉性。“三重一大”制度的建立后,施秉县扶贫办就不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三重一大”有关知识及相关规定,深化理解,提高认识,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民主决策意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一把手是关键,该办党政主要领导充分认识到推行落实和规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认识到贯彻“三重一大”制度是对自身的一种保护,可以减少和避免决策失误,促进决策的科学性,使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成为该办的自觉行为。

严格程序,抓好落实,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发展。一是坚持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做到内容明确。主要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扶贫项目或其他有一定影响力的扶贫项目申报、评估、验收;切块到县的财政扶贫资金处分配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干部职工的奖励、处分,干部调入和调出。二是重点突出。如全年的切块到县财政扶贫资金等重点工作,都需经过党组会研究讨论形成初步方案后,再提交党政会议讨论,民主决策。切实做到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广泛征求意见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决策,确保了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如干部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的推荐,务必严格按照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程序进行;如产业项目、社会帮扶项目、减贫摘帽项目、精准扶贫工作、培训项目等务必事先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报告,经批准后进行,并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决定购买大宗办公用品、大型活动开支、年终慰问,奖金福利以及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2万元以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均经党组集体研究决策;如会务公开和招待费支出情况向全体干部职工报告制度,突出体现。

督导落实,抓出成效。按照单位制定的“三重一大”制度,该办党组采取办公会、党政联席会等集体决策形式,并切实做到了讨论前广泛征求意见,讨论时严格按照会议议事规则,集体决策后有跟踪监督落实,确保督导落实决策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