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有序开展淘汰整治黄标车老旧车工作

15.11.2016  13:36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16-2017年黄标车和老旧车报废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州府办发〔2016〕46号)要求,为确保安龙县2016年完成剩余439辆淘汰车,进一步推进该县黄标车和老旧车报废淘汰各项工作顺利开展。2016年11月14日,安龙县人民政府魏松林常务副县长在县政府会议室组织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县市监局、县交警大队、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工科局、县文广局等部门召开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报废淘汰工作会议。

  会议上,魏松林常务副县长听取了各部门近期开展的工作情况后,特做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按照《安龙县2016-2017年黄标车和老旧车报废淘汰工作方案》(安府办〔2016〕126号)执行。黄标车和老旧车报废淘汰工作实施方案。二是根据黄标车淘汰的标准进行限期淘汰,尤其是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对现有的黄标车一律限期强制淘汰报废。三是在该县城区道路口、高速公路匝道入口、风景名胜区及景区道路黄标车禁行区域(路段)的界定和公告,并在公告区域的道路入口设置黄标车禁行标志,禁止黄标车驶入。四是部门之间形成联合检查,在城边道路口设立黄标车淘汰检查点。五是形成通报机制,及时有效地向上级报告。六是广泛对黄标车和老旧车报废淘汰的媒体宣传,引导县域内黄标车和老旧车的报废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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