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龙县检察院多管齐下确保办案安全

21.05.2015  20:48

               

  近年来,贵州省安龙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办案理念,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办案安全,取得良好效果。近年来,该院无案件事故发生,干警无违纪、违法情况。

领导重视 强化管理 

该院检察长吴军始终坚持 “安全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生命线”的理念,大会小会强调办案安全、办案纪律,牢固树立办案人员在安全防范意识。亲自参与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安全工作预案。亲自参与安全检查,办案前检查安全工作准备情况,办案中,亲自到办案现场了解办案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办案后,及时召开分析会,总结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亲自抓协调,多次组织召开自侦与法警部门联席会,研究有关工作配合与相互制约的问题。

健全制度 强化责任

  该院制定了《办案安全须知》、《九条硬性规定》、《看管制度》等办案安全细则、办案安全防范预案;建立办案安全责任制,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做到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将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确保安全办案。建立并严格执行三项办案安全制度,确保办案安全。严格执行安全防范预案制度,对可能影响安全稳定和出现不稳定因素的案件以及有病史、心理承受能力较弱的对象,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涉及层面、知情程度及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认真研制办案安全防范措施;实行反贪、反渎局长直接负责制度,规定在审讯、提押、羁押、搜查等办案安全事故易发环节,反贪、反渎局长必须亲临现场,负责办案安全工作。实行专人看护制度,严把安全事故易发环节,凡涉及案情的物证、书证等相关证据材料一律不允许犯罪嫌疑人接触,防止证据损灭。实行司法警察定人定岗,在审讯、提押、羁押、搜查等环节,专人看护,保证2名以上干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有效监控。

做细工作 强化防范

一是每次办案,坚持做细做好预案。重点对可能造成不安全隐患的场所和物品进行排除和清理,对讯问室、询问室及卫生间进行安全防护,检查室内电源、门窗、烟缸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排除隐患。二是详细记录询问对象的健康状况,如询问对象身体欠佳,将采取应急措施。三是在办案中确定人员定时记录讯问对象的身体变化情况,并与医院联系对患病讯问对象开通应急通道。

   此外,该院结合工作实际,还成立办案安全小组,由该院纪检组长任办案安全小组组长,该院反贪局长、反渎局长任办案安全第一责任人,把办案安全贯穿于案件侦办的全过程,以领导为表率,不断强化办案安全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