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环保局切实加强汛期环境安全防控工作

04.06.2018  01:47
 

  汛期来临,为确保汛期环境安全,进一步加强汛期环境监管,预防各类污染事故发生。绥阳县环保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强化监管,确保汛期全县环境安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严密分工,认真抓好工作职责落实,完善汛期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制,提前筹划,早安排、早部署。

  二是开展环境隐患排查。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对辖区内重点污染企业、垃圾填埋场、畜禽养殖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污染事故隐患的,要求限期整改;必要时开展环境应急监测,确保企业污染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是突出重点,抓好汛期环境风险防控。结合环境安全大检查、“双随机”抽查活动,针对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重点企业开展环境安全检查工作,特别针对三江流域、后水河水库和牟家沟水库两处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污染隐患进行彻底排查,针对排查的环境隐患,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予以消除,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四是加强应急值班。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值班纪律,确保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将立即启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按制度要求报告,及时上报调查处置进展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