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环保局掀起宣传新环境保护法热潮

05.01.2015  18:03
为迎接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实施,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使“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 2014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暨全国开展法制宣传日,绥阳县环保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在诗乡广场开展新环境保护法宣传热潮。 一是开展专项宣传活动,营造氛围的新环境保护法专项宣传活动。重点向群众讲解新环保法的有关规定,并通过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进行宣传,为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重点突破,促进企业环保。是对个别企业环保意识,环保政策法规学习不到位,防污治污设施技术落后、资金投入不到位,“先污染后治理”现象严重进行重点宣传,使其树立环保意识。 三是做好群众接访,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群众在环保方面的投诉进行接访,就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登记与解答,并结合即将出台的新环境保护法寻找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的思想认识,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和平,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参与环境保护的公益行为,自觉维护公共环境的利益。
大力发展林业科技提高林业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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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富杰副局长率队赴毕节市督导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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