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葳韧副主任率队到紫云县督导普遍建立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22.03.2017  19:11

为切实抓好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目标任务的落实,3月6日至3月8日,省政府法制办舒葳韧副主任带领法律事务处相关同志,到紫云县政府及格凸河镇、白石岩乡,督导普遍建立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3月6日至3月7日,舒葳韧副主任一行先后到格凸河镇、白石岩乡,就普遍建立乡镇法律顾问制度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座谈和指导。3月8日上午,舒葳韧副主任一行在紫云县政府会议室与县政府分管副县长、3个典型乡镇负责人、政府办、法制办、公安局、国土局等10余个县直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座谈会上各参会单位负责人对本地本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做法,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打算做了交流发言。舒葳韧副主任一行重点就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充分挖掘在编在岗法律人才,吸收律师和本地法律人才,整合现有法律人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统筹完善县、乡政府和各部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进行了现场交流、指导。充分肯定了紫云县部分乡镇以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载体建立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的做法。(法律事务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