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

01.07.2016  14:11

      根据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总体安排,对长顺县近两年来工作的审议,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6月28日上午,长顺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李芝琼向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作题为“长顺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报告,分别从基本情况、完成主要工作、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作详细工作报告。受到了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参会领导的肯定,一致认为:县残联在抓好落实我县残疾人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并给予肯定,同时也找准了问题所在,比如,我县残疾人保障金征收困难,未能做到应收尽收。人大常委会提出:一是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宣传力度;二是2016年要依法征收残疾人保障金。最后对审议的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赞成票100%。下步县残联将以此次审议为契机,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参与配合下,我们将紧紧抓住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为中心,推进残疾人工作整体上水平、上台阶,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