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编制《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09.10.2016  02:06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环保系统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地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特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及生产、生活活动,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污染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贵州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贵州省环保系统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特编制《安龙县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该应急预案的制定,有助于该县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快速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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