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采取五措施全面落实消费维权工作

14.03.2016  21:29

    新华网贵阳3月14日电(通讯员 廖尚刚)为全面贯彻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群众“”消费、“”消费、“”消费,落实国务院关于“消费扩大和升级,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的工作要求,最近黄平县采取措施全面落实消费维权工作。

    一是组织召开县消费者协会第四届换届会议,选举消协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等,完善组织机构和制定新的维权制度。

    二是从2016年3月起到年底,充分利用会议、媒体、标语、专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社会了解黄平县开展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情况,了解消费投诉渠道和途径,通报投诉热点和问题,曝光典型案例,增强行政执法、执法部门的依法履职意识,经营者的诚信自律意识和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

    三是健全消费维权网络。县消费者协会、县市场监管局和各乡镇在4月份开展各社区和行政村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建设,同时在各大型企业、市场、商场、超市、车站、旅游景点设立消费者投诉站,负责本单位的消费纠纷和解,努力将消费纠纷解决实现“不出门”。

    四是积极开展“消费者维权示范站”创建活动,引导“两站”规范化开展工作。完善和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使工商12315、食药12331、质监12365与公安110、物价12358和司法12348等互联互动,做到信息共享、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消费维权工作合力,提高处理消费投诉速度和质量,从而实现消协、市场监管和人民法院“调诉对接”。

    五是通过健全消费维权网络,打牢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网络根基,方便广大消费者投诉,使消费纠纷在多元化上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 刘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