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采取新举措狠抓森林防火 成效显著

23.11.2016  22:40

十月以来,由于气候、植被枯败等原因,罗甸县森林火险等级不断升高,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全力抓好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将护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采取新举措狠抓森林防火,在组织及人力物力方面做了全面保障,具体做法是: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按照县委常委包乡镇、县四家班子包社区、乡镇领导包村、村包组、组包户、户包人、人包山头的“七包”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人人头上有担子的局面。二是通过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形成县级抓、乡镇管、干部干的网格化管理格局。各乡镇按照小村5000元标准,大村10000元的标准,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乡镇对村级的绩效考核,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按森林防火工作成效兑现奖惩,用来激发村组干部管火护林的积极性。实行养牛养羊户包山头,护林员划区域包干责任制,若在责任区内发生火灾,找不到肇事者的,取消养殖资格并追究责任。护林员工资与工作成效挂钩,实现县域林区责任全覆盖。

强化宣传,提高认识。一是充分利用赶场天、召开村组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在醒目的地方,张贴森林防火警示标语。二是积极开展森林防火知识上讲台活动。用好学校讲堂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使中小学学生防火意识通过学生辐射到家庭,再通过家庭辐射到全社会。三是采用少数民族语言与方言结合,利用宣传车和广播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四是利用电视、视频、广播等途径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案例,滚动播放查处的案件,警示教育广大群众。五是将违规用火者带到视频室观看,通过其回去后进行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不敢违规用火。六是采取政法部门现场办案的方式,震慑违规用火行为。到目前为止,共出动执法人员1560余次,出动车辆230台次,查获违规野外用火9起,处罚9人,发送防火短信60余万条,发放宣传资料60余万份。

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一是通过改革将经济林砍伐指标下放到乡镇,10m³以下由乡镇审批,将林业经济与群众“钱袋子”结合,一旦受火灾,所在的村组公益林管护资金不兑现到个人,而用于植被恢复。没有受火灾的村组,通过现场验收,确定没有发生山火时再予以兑现,极大地激发群众管林护林的积极性。二是严格执行农事用火审批制度,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规范群众野外农事用火行为。火险低时,通过层层审批,科学地让群众烧田埂、烧荒。严厉查处没有进行审批的野外用火行为,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打,2015年10月至今,违规用火共计罚款9万余元。三是因地制宜,把森林防火与各村习俗、脱贫攻坚等有机结合,科学制定《村规民约》,用来约束群众野外用火行为。四是人防+技防有效结合。在整个县城重点林区120平方公里范围内安装了防火技防视频监控系统,还通过园区监控视频、“天网”工程等技术手段尽可能地覆盖辖区范围内的林区。在县城周边的王乃山和望月山重点林区,根据财政编制实有人数,按每人2亩任务压实管护责任,网格化管理。通过每年财政预算20万元包干的形式向社会购买服务用于县城区域内的封山育林和管护。五是招聘了一支30人的森林消防专职队伍,县直部门以系统为单位组建了7支380人的森林防火志愿服务队,在各乡镇成立了一支不低于50人的应急队伍,在每一个村建立3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扑火队伍,制定了防火扑救五级响应方案,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及时开展扑救,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加强督查,确保工作落细落实。由四家班子领导带队,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按月督查制,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人员值班值守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值班值守人员脱岗、漏岗的将进行全县通报,对不落实或工作开展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启动问责程序。同时,对护林员履职情况进行暗查,对履职不到位的及时更换并视情况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