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辐射环境监理站组织全站党员同志参加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培训会

17.08.2016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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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8月16日,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组长黄勇、厅机关党委杨正伟书记一行6人到贵州省环保科技园组织召开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培训会,省辐射站、监测站、环科院、环监局全体党员同志参加了培训。

  黄勇书记首先详细介绍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制定的背景、过程和意义。释放了问责条例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中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黄书记接着带领大家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逐条解读,对问责条例的目的和依据、指导思想和问责原则、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情形和方式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观点高屋建瓴,例证旁征博引,与会者听得入脑入心。

  专题培训后,杨正伟书记强调: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准则》《条例》等法规结合起来抓学习贯彻;要层层传导压力,层层狠抓落实、抓责任细化;要强化过程管理,用好用实“四种常态”抓监督检查,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为进一步强化学习效果,省辐射站在16日下午立即召开了下半年第二次党支部会议,组织支委会全体成员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将中国纪检监察报上通报的违纪案件进行解读。支部书记董泽琴同志强调:全站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与纪检监察上报的相关案例相结合,深入学习,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问责条例这把从严治党的利器。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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