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谈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从发展党员着手遏制腐败

11.06.2014  21:47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近日出台 本报专访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员辛向阳——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1990年中央组织部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发展党员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通知要求,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对此,《法制晚报》记者专访了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员辛向阳。

出台背景 20多年市场经济高速发展

法制晚报(以下简称“FW”): 1990年中央组织部就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为何时隔24年,对发展党员又出台新的细则?

辛向阳(以下简称“”):我认为其中不可忽略三个背景。第一,相比上世纪90年代初,党员的规模大大扩大了。上世纪90年代,全国党员总共只有四五千万人,而现在已经达到八千多万人。数量的急剧增加,肯定会给党员的发展、党员的质量提出了新的挑战。而24年前制定的细则,不完全适应现在的要求。

第二,20多年来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对发展党员带来一系列新的问题和挑战。1990年,我们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1992年开始搞市场经济,市场经济高速发展至今,深度广度前所未有,这对党员的价值观念带来巨大的影响,消极腐败问题在市场经济背景下也有所发展。

所以,要从根源上遏制这些问题,就要从发展党员着手,发展党员时就应预见到市场经济将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腐败的发生。

第三,经济全球化。过去20多年,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速度和步伐越来越快,大量的党员出国工作、考察、旅游,和国外的交流不断扩大。交流带来积极作用,但也给一些党员干部带来消极负面影响。为了更加适应改革开放的局面,《细则》新规出台很有必要。

新挑战 部分干部忽略马克思主义价值观

FW:您认为目前在发展党员环节中出现了哪些新问题、新挑战?

辛:个别党组织在发展党员的时候放松了政治思想方面的要求,急于完成人数规模,在质量上有所忽视。

申请入党的同志是否符合马克思主义要求?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只要把经济搞好了,推动经济增长了,就可以入党,对思想要求就不用那么严格了,忽略了马克思主义价值观信仰的要求。

FW:在党员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对党提出了新的要求——党员规模是否要持续扩大下去?还是要在规模上严格控制,提高质量?

辛:党不是一个无限膨胀的组织,党员作为先锋队、先进分子,在13亿人口中,肯定占少数,不可能成为多数。人数越膨胀,管理难度就会越来越大。

队伍要求 敢于涉险滩 同时确保上岸

FW:您提到《细则》出台后,发展党员将更加严格,人数也会控制。这对党员队伍质量的提高是否有作用?

辛:我认为,《细则》看到了这20多年来,党建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并推动这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如何从源头上提高党员质量,也是这项工作的重要要求。

党员的质量影响党的战斗力。如果党员数量很多,但是质量较差,这样的党是没有战斗力的。所以在控制规模的同时,一定要大大提高党员质量,这是今后我们党员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也是我们党今后下大力气解决的问题。必须让质量发挥更大的作用。

FW:此次《细则》的出台对于全面深化改革有何意义?

辛: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对利益藩篱、制度天花板等一系列“硬骨头”,都要靠一个坚强有力的党组织才能啃下来,才能敢于涉险滩,同时确保能上岸。

我认为,《细则》也是党面临一系列大挑战而做出的一个战略部署。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教育。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发展对象

须审查直系亲属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发展预备党员

须听执纪执法部门意见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记者 王选辉)